各学院、各部门:
为加快推进国际化培养进程,提升师资队伍国际化水平,加强我校师资队伍建设,根据《安徽工程大学教师赴国(境)外访学研修暂行办法(修订)》(校人字〔2018〕40号),2019年学校将继续选派教师赴国(境)外高校进行访学研修,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派数量及名额分配
根据学科专业设置等情况,2019年学校拟选派访学研修教师45名左右,主要为长期访问学者,学习时间为10-12个月。根据各单位专任教师数,结合国际合作办学、博士立项建设及支撑学科,以及各单位进修计划、往年派出情况等原则,初步指标分配如下:
学院 | 指标 | 学院 | 指标 |
机械与汽车工程学院 | 5 | 数理学院 | 4 |
电气工程学院 | 5 | 人文学院 | 2 |
纺织服装学院 | 4 | 外国语学院 | 3 |
生物与化学工程学院 | 5 | 体育学院 | 2 |
管理工程学院 | 4 | 建筑工程学院 | 3 |
艺术学院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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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算机与信息学院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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访学单位由申报人自行联系。获得校青年教师教学竞赛或教学优秀奖一等奖或教学骨干一档以上的,以及省级以上教学类奖的,可优先推荐。
学校将在各学院和部门推荐的基础上按要求进行遴选,确定最终选派人选。
二、选派程序
1.2018年12月7日前,各学院、部门组织教师报名,择优推荐符合选派条件的教师,将《安徽工程大学教师国(境)外访学研修申请表》及《安徽工程大学国(境)外研修选派教师汇总表》(见附件)报送人事处。
2.2018年12月14日前,人事处会同国际交流与合作处、教务处、研究生部、纪委办公室(监察处)等对推荐人选进行资格审查,并组织英语能力测试。
3.2018年12月21日前,人事处会同国际交流与合作处、教务处、研究生部、纪委办公室(监察处)等相关部门确定选派人选,报校长办公会审定,并在学校公示。
4.2019年9月前,由国际交流与合作处指导、协助访学研修人员办理护照、签证、缴费等出国手续。
三、工作要求
1.有关部门和各学院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出国访学研修人员的遴选工作要在协调好教学科研工作的前提下,推荐优秀教师出国访学研修,要确保公开、公平、公正。
2.拟选派人选须同人事处签订《安徽工程大学教师赴国(境)外访学研修协议书》,明确培训目标、回国后承担的教学科研任务、考核管理、服务期及违约责任。获得本批选派访学资格的教师,应如期出国访学研修,否则三年内不得申请出国进修。
3.学院和部门应加强对选派教师的管理,指定专人定期联系,并及时将访学研修情况报人事处备案。选派教师赴国(境)外前,应向所在学院或部门提交详细出国学习和工作计划;在国(境)外期间每个月应至少汇报一次学习及科研进展情况。访学期满后,应按时回校工作并及时向所在学院和人事处报到。访学研修期限以学校签订协议时间为准,不得擅自调整访学研修计划,超出协议期限的费用自行承担,不予工作量补贴。
人事处
2018年12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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