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2026年度安徽工程大学高层次人才招聘工作,根据《关于进一步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24〕57号)和《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皖人社发〔2010〕78号)等文件规定,结合学校实际,现将有关事项预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坚持考试考察、择优聘用。
二、招聘计划
需求人数、岗位要求以及联系方式等详见附件。
三、人才待遇
全职引进的高层次人才纳入事业单位编制管理,可申请“年薪制”或按照实际专业技术职务享受待遇,优秀博士毕业生按讲师标准执行;另可申请享受购房补贴、科研启动和人才培育基金以及芜湖市引才待遇等。具体以合同约定为准。
四、招聘条件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高等教育事业,弘扬教育家精神,争做“四有”好老师。具有扎实的专业知识、较高的学术水平、较大的发展潜能,遵纪守法、身心健康。学历、学位和专业符合学校公布的招聘岗位要求,具备履行岗位职责的工作能力和技能条件。具有博士学位的正高级职称人员45周岁以下(1980年4月1日后出生,其他依此类推),具有博士学位的副高级职称人员42周岁以下,博士(后)研究生38周岁以下。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一)现役军人;
(二)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三)在各级公务员招录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四)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受到党纪政务处分期限未满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五)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尚在最低服务年限内的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工作人员;
(六)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招聘对象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所列情形的岗位。
五、报名
应聘者根据所学专业和招聘岗位要求,填写《安徽工程大学专任教师岗位应聘申请表》(人事处网站—人才招聘栏下载),命名为“**大学—**专业—姓名”后投递至安徽工程大学人才招聘专用邮箱:rsk2871214@ahpu.edu.cn和相关学院邮箱(见附件)。
根据有关规定,应聘者与学校工作人员有亲属关系的,应在报名时主动报告。
六、资格审查
(一)资格初审。学校根据招聘岗位要求对应聘者进行资格初审,并通知通过初审者来校参加考核。未通过初审的,不再逐一回复,敬请谅解。
(二)资格复审。来校参加考核的人员,请务必携带以下材料:应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身份证、职称证书、荣誉称号证书等材料(以上材料均为原件),进行资格验证。凡与报考资格条件要求不符或不能按规定提供证件材料的,取消其参加考核资格。其中:
1.属全日制2026年应届毕业生未取得毕业证书的,还须提供本人学生证原件、所在学校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本人关于毕业证书专业与报考岗位专业一致的书面承诺等材料。至2026年12月31日前仍不能提供学历(学位)证书原件,或原件与证明材料不一致的,取消聘用资格。
2.机关、事业单位在编正式工作人员还须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提供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如在招聘过程中任何环节发现有违纪违规、材料不齐、提供虚假信息或应聘者条件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等情况的,随时取消应聘资格或解聘。由此造成的后果,由应聘者本人负责。
七、考试考核
(一)考核程序。对博士及以上高层次人才,采取面试(试讲)方式进行考核。主要考察应聘者的专业知识、学术水平和发展潜力以及掌握教学内容、运用教学方法、实现教学目的等能力。
(二)考官组成。考核工作成立考官组,由七名考官组成,其中外聘考官数量占考官组人数的一半以上。
(三)成绩合成。考核以面试(试讲)成绩为最终成绩(以百分制计算),计算时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根据招聘计划数和应聘人员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等额确定进入体检、考察对象。
八、体检考察
体检工作按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调整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项目检查标准的通知》(组厅字〔2025〕28号)和《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等有关规定执行。
考察工作突出政治标准,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掌握考察对象在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等方面的情况以及学习工作和报考期间的表现,同时要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具有报考回避的情形等方面的情况。具体按照《安徽工程大学拟引进教师思想政治和师德考察实施办法》(党教工字〔2024〕1号)要求执行。
根据《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皖办发〔2017〕24号)等文件精神,考察结束时考察对象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考察环节不予合格。
九、公示
对体检、考察均合格的,由学校研究确定为拟录用人员,并在学校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
十、签约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或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办理签约聘用手续,并依规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正式聘用结果以上级批复为准。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规定,招聘单位应与受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聘用人员待遇按照有关规定执行。事业单位新进人员按照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
十一、有关事项
(一)招聘工作由学校按人事考试规则和保密、回避等规定负责组织实施,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监督,并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
(二)拟录用人员必须在2026年12月31日前取得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等材料,其中留学归国人员须提供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非应届毕业生如有聘用单位的,入校报到时,须提供与原单位解除聘用关系的证明材料,逾期学校将不予聘用。
(三)请应聘者严格对照招聘条件要求投递简历,以应聘者最终学历及所学专业作为认定标准,对不符合学校招聘条件要求的人员学校一律不予聘用。
(四)本公告为招聘预公告,正式公告以上级主管部门批复为准,未尽事宜,由人事处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电话:0553-2871214
监督举报电话:0553-2871201
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