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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转发《关于做好2026年全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作者:金梦灿日期:2026-06-17浏览:1535

各二级党组织,各学院、各部门:

现将《关于做好2026年全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皖人社函〔2026〕235号,https://hrss.ah.gov.cn/zxzx/gsgg/80789426.html)《关于印发<安徽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时管理办法>的通知》(皖人社秘〔2025〕109号)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做好文件传达和本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的继续教育工作。2026年及今后申报职称评聘人员,自即日起可自行报名参加2026年度省人社厅指定的公需科目学习。

2025年起,全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需科目学时可通学时折算认定、参加线上学习以及学时折算认定与线上学习相结合等三种途径认定。其中,线上学习方式为:专业技术人员登录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进入“资讯中心”的“专题专栏”栏(或直接打开网址https://hrss.ah.gov.cn/zxzx/ztzl/),点击“专技人员综合管理服务平台”—“继续教育”,登录后点击“前往培训平台”,任意选择安徽开放大学(科目一)、安徽大学(科目二)、安徽农业大学(科目三)、安徽理工大学(科目四)4个国家级继续教育基地培训平台后注册学习。

学时折算认定方式详见《安徽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时管理办法》(皖人社秘〔2025〕109号)有关规定。 

特此通知。

附件1 关于印发《安徽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时管理办法》的通知.pdf

 

人事处

2026年6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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