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各部门:
为进一步贯彻党中央、省市相关人才文件精神,积极落实人才服务工作,根据《芜湖市引进培养高层次人才认定及相关补贴发放实施细则》(芜人社秘〔2024〕110号),我校高层次人才可根据《芜湖市引进培养高层次人才分类目录和相关人才界定》的相关条件,结合实际情况进行高层次人才认定,人事处协助办理。
新引进高层次人才认定工作由人事处协助办理,如需补充材料,人事处将与本人联系;我校自主培养人才认定工作须本人提交申请,人事处协助办理,申请流程详见附件2。
如有疑问请咨询:
人事处人才综合服务中心 行政楼A1019 0553-2871396
附件1:关于印发《芜湖市高层次人才认定及及相关补贴发放实施细则》芜人社秘〔2024〕110号.pdf
人事处
2024年8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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