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进一步落实“人才强校”战略,推动高素质专业化师资队伍建设,激发高层次人才创新活力,经预申报和研究,现就开展2025年度“中江学者”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岗位设置及条件
详见《安徽工程大学“中江学者”计划实施办法(修订)》(校人字〔2025〕21 号)。业绩成果起止时间为2021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年龄计算截止到2025年12月31日。业绩成果计算时间均以正式发表、出版以及正式批文、证书落款时间为准。
二、申报程序
(一)申请人按要求填写《安徽工程大学“中江学者”申请表》,向所在学院提交申请,并提供业绩成果证明材料。
(二)各单位对申请人资格条件进行审核,对申请人思想政治、师德师风、业绩成果和发展潜力等进行评议,排序推荐合适人选,经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后报人事处。
(三)人事处复核申请人资格条件并对申请人的师德师风、学术诚信和廉洁自律等情况征求相关部门意见。审核合格后送校外同行专家进行通讯评审,通讯评审主要考察申请人业绩成果对学科建设的贡献度和高质量论文水平(参考申报教授职称代表作送审执行)。
(四)学校组织专家评审委员会,对通过通讯评审的申请人进行答辩评审推荐。
(五)学校结合专家评审会推荐意见进行审议,研究确定“中江学者”拟任人选和聘任协议。
(六)拟任人选在校内网公示一周。经公示无异议后,由学校与聘任人选签订《安徽工程大学“中江学者”聘任协议》,核发岗位津贴。
三、考核管理
受聘者须全职在岗工作,实行聘期管理,聘期5年。依据聘任协议对受聘各岗位人才开展年度书面报告、中期履职报告和期满考核,严格考核结果运用。
四、相关要求
(一)各学院要严格按照文件规定,对申请人的申报材料进行审核把关。要对申请人员思想政治和师德师风开展前置性审查,实行“一票否决”。
(二)对符合申报条件的,学院推荐不设定限额。未参加预申报的原则上不得申报。
(三)请各学院于12月15日前将汇总表、申请表(纸质版和电子版)及支撑材料纸质版报送人事处师资与职称科。联系电话:2871394,邮箱:1422127773@qq.com。
附件:1.
安徽工程大学“中江学者”申请表.doc
3.
《安徽工程大学“中江学者”计划实施办法(修订)》及参考条件、参考目标任务.rar
人事处
2025年11月27日